答:(1)明确阐述学校、医学院及附属医院之间的管理体制与结构,界定学校、医学院及附属医院的管理职能,建立学校、医学院及附属医院之间的有效管理机制,保证医学教育的完整性,确保教学的有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2)设立相应委员会,审议课程计划、教学改革及 科学研究等重要事项。委员会应该包括院校领导、师生 代表和管理人员等校内利益相关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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