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围绕培养目标制定并公布学生学业考核与评价的总体原则和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考核与评价的形式和频次、成绩构成、标准、允许重修次数等。
(2)确保考核与评价覆盖科学和学术、临床能力、健康与社会、职业精神与素养四个方面。
(3)根据不同的考核目的,采用合理的、多样的考核与评价方法。
(4)建立并实施考核与评价结果申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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